發(fā)布日期:2013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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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全面評價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情況,提高機構編制執(zhí)行水平,按照省編委《山東省政府部門機構編制評估辦法》(魯編〔2013〕4號)規(guī)定和濟編發(fā)〔2013〕16號文件要求,自9月上旬至10月下旬,平陰縣對縣司法局、縣民政局、縣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局、縣科學技術局、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等5個部門進行機構編制工作綜合評估。
縣編辦會同縣監(jiān)察局、縣政府法制辦制定了《2013年縣政府部門機構編制評估工作方案》,并成立了評估組。采取聽取情況介紹、查看文件資料、開展觀摩問詢、進行調查問卷等形式,深入了解掌握你局機構編制有關情況。在部門自評后,評估組進行了實地評估。評估組采取聽取情況介紹、查看文件資料、開展觀摩問詢、進行調查問卷等形式,深入了解掌握你局機構編制有關情況,針對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和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提出意見建議。評估結果將作為機構編制事項調整的依據(jù)。